深圳市人民医院小额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 告
采购编号:SZPH-0905-02
公示日期:2009年5月27日至2009年6月3日
1.深圳市人民医院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采购项目提交密封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有效期:2009-5-27( 8:00AM) 至2009-6-3(5:00PM)(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大院制剂中心407室)特别提示: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请自备软盘或者优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科研设备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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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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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导视频脑电图仪 |
台 |
1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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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
台 |
3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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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鼻塞式持续正压支持呼吸湿化系统 |
套 |
1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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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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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皮肤科光动力治疗仪 |
台 |
1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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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振动排痰机 |
台 |
1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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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R-C2.5倍眼镜式放大镜 |
台 |
3 |
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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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鼻内镜 |
条 |
4 |
邀请路特公司授权供应商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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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腹腔镜器械 |
批 |
1 |
邀请史赛克公司授权供应商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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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腹腔镜器械 |
批 |
1 |
邀请史托斯公司授权供应商谈判 |
2.采购文件必须于2009-6-3下午5:00之前递交到设备科。
3.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供应商留意网站公告。(http://www.szhospital.com)
4.领取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的单位,请在公开采购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5.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公开采购。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
领取并且递交了采购文件,逾期没有参加采购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采购权利。
深圳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叶小姐、钟小姐 电 话:25533018转2889
传 真:0755-25603527 日 期:200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