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价和采购小组评判,现将我院血库储血专用冰箱(4℃)自行采购评判结果公示如下:
如对评判结果有质疑,请于公示期间(10月10日-10月12日)内电话通知我院党办(电话:83839521),并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的质疑函件须明确质疑的项目名称和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2.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质疑函须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进行质疑的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超出上述电话通知时间的,我院不予受理。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