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NSMBYSBZB2017005
三、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医用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
600壁挂式 |
台 |
24 |
7 |
|
|
1200柜式 |
台 |
1 |
1.2 |
|
|
|
|
|
合计 |
25 |
8.2 |
|
四、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北楼三楼总务科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以上资格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的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所投产品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所投标产品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
5、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
6、提供净化效率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产品具有关于电磁兼容性(EMC)检测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9、南山慢病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慢病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产品价格一览表必须单列密封,开标现场递交(见附表)。
七、开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八、开评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南楼五楼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两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4、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邮 编:518054 电 话:0755-86210576
传 真:0755-26403044 联 系 人:陈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7年 1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