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标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及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南山区华明路7号,北楼三楼)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 11 月 15日上午11: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标书时需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四、招标采购周期:18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如是进口耗材,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品牌知名度及市场承认度:须在深圳市公立医院使用。

4、产品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
    5、已经取得义齿行业相关全部审批手续。

6、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应当具备满足医院临床使用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配送规模大小,投标人均应保证及时配送,货源充足,保证能及时供货。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南山慢病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慢病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9、产品的其他特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评标时间:2016年 11 月 16 日下午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七、开评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南楼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请带产品彩页及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

4、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邮  编:518054              电  话:0755-86210576  

传  真:0755-26403044       联系人:周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6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