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慢性病防治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项目(采购编号NSMBYFW2016010)

三、项目要求:
1、预评和环评资料收集齐全后25个工作日内出具预评和环评报告;
2、设备安装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结果,检测合格后25个工作日内
出具控评报告;
3、中标单位需协助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
4、出现复检情况,免费进行复检。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通过深圳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
3、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具有良好的履约和技术服务能力,熟悉相关流程;
4、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项目配备人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5、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放射防护检测和设备性能检测要求,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南山区华明路7号,北楼三楼)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2016年 11 月 23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 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授权书
三、开评标时间:2016年11 月24日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开评标地点:南山慢病院五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一本和二本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 其他要求:
1、本招标文件由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免费领取,若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书面或传真告知招标人,否则将取消该投标人参与慢病院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邮 编:518054 电 话:0755-86210576
传 真:0755-26403044 联系人:周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