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
||||||||||||||||||||||||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申请测序样本建库试剂盒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
|
采购项目名称:社区抑郁症识别与长期监测及追踪体系的建立 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 |
||||||||||||||||||||||||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内容与用途:通过社区筛检抑郁症,了解深圳市南山区抑郁症现况,建立深圳市南山区抑郁症长期监测及追踪体系:包括探究抑郁症患者病情长期趋势的模式、探究激素水平与抑郁症的相关性、追踪抑郁症高危人群的健康结局 技术路线
技术要求: 一、设计:第一阶段为社区抑郁症筛检试验,第二阶段为追踪抑郁症确诊患者的病情发展的潜在轨迹,服药依从性,治疗效应,疾病预后转归的关系。 二、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的来源包括深圳市南山区的10个社区和康宁医院门诊。 第一阶段,样本来自深圳市南山区社区人群,采用方便抽样,在全区社区选择10个社区作为筛检点,每个社区由社康中心一名责任护士和一名责任精神科医生在工作日连续对140名就诊患者进行筛查,即1400名受试者。 1. 纳入标准 1) 年龄>=18岁 2) 今后一年有在深圳居住意愿 3) 在深圳居住>=6个月的常驻人口 4) 能建立有效交流沟通,签订知情同意书; 5) 能独立完成或经人协助阅读后完成问卷 2. 排除标准 1) 因严重健康原因无法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2) 拒绝接受筛查 第二阶段,样本一部分来自第一阶段中筛检阳性,并经精神科专家确诊为抑郁症的患者;一部分来自深圳市康宁医院门诊确诊为抑郁症的患者,由康宁医院相关负责人上报患者信息。 三、数据收集 第一阶段,各筛检点通过培训,掌握PHQ-9量表的使用,随后对来访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进行PHQ-9量表的访谈或让患者自行填写,并完成筛查基线评估问卷。数据上报后,深圳市康宁医院门诊相关负责人上报确诊的抑郁症病例及其相关评估资料。 由精神科专家负责对筛检阳性的抑郁症高危人群进行诊断,将其分为确诊人群和筛检阳性但未确诊的高危人群。 第二阶段,筛检中确诊的患者同康宁医院上报的确诊患者共同纳入观察追踪,每3个月电话随访一次,评估就医情况,服药依从性、血化验相关生化指标。 表. 项目评估内容、方法、工具、指标一览表
|
||||||||||||||||||||||||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康宁医院 |
||||||||||||||||||||||||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康宁医院作为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各区精神卫生中心实施业务指导。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能承担项目核心指标的实施。该院作为深圳市唯一一家精神专业医院,能满足我区抑郁症患者的住院需求并提供相应的个案资料,及为后续的全病程追踪提供随访,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因此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该单位开展项目合作。 |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 11 月 4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1日止 |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明路7号 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传真:0755-26403044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纪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明路7号 联系电话:0755-26648381 传真:0755-26403044
|
||||||||||||||||||||||||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