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中小型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牙科综合治疗台

2

详见招标文件

2

超声骨刀

1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3楼总务科

    2.时间: 2014年 11 26 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之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授权书

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类不用提供),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公司需提供原件,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7.产品的其他特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南山慢病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慢病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评标时间:2014 11 27 日下午1410分(北京时间)。 

五、开评标地点:南山慢病院五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请带产品彩页到开标现场。

4、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编:518054                话:0755-86210576  

     真:0755-26403044       联系人:陈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一四年十一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