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医院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制度、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备 注

1

南山医院食堂经营项目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3号楼308室)。

2.时间:开标前一天上午12时之前(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时,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5.须现在经营管理至少一家三甲医院或大型企业(3000人以上单位)食堂,且有三年及以上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6.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记录。

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和《南山医院食堂监督管理规定》;遵守规章制度,愿意服从医院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

注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标时间:待定。

五、开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3号楼203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邮编:518052

电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