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为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深圳市人民医院计划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就“2017年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采购条件的合法企业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2017年度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SZPH-DSFDC-201702
3、招标内容:2017年度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内容包括外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两大块。具体如下:
(1)外部患者满意度调查,即对医院门诊和住(出)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按季度执行,每年执行4次。
(2)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包括员工对医院管理整体满意度评价和行政职能科室服务协调满意度评价两大块,按半年度执行,每年执行2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2)投标人应为相关的专业调查公司、咨询类公司(政府管理方向)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从事较大型相关部门或系统社情民意、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从事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调查经验的公司优先考虑)。
(3)提供招标项目所必须的有效、合法的各类证书或文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1)即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2)报名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深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510办公室
7、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
8、开标时间与地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址为深圳市人民医院。
9、评标标准与方法:综合评判法标准进行评选。
10、特别提示
(1)如果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医院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联系人:练生。联系电话:22942816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17:00
二、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了解医院对外服务患者水平及对内科室协调服务现状,为深圳市民提供放心、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深圳市人民医院计划引进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发现医院外部患者服务和内部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时改进医院服务,同时持续完善医院科室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医院管理水平提升。
2、项目调查内容要求
(1)调查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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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调研内容 |
年度执行次数 |
调查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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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部患者满意度调查 |
4次 |
1、制定调查计划; 2、编制调查问卷; 3、采集样本量; 4、撰写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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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 (含行政职能科室服务测评) |
2次 |
(2)测评科室
调查需包括门诊、住院、医技等临床和行政后勤等科室。
3、调查样本量
(1)医院外部服务就诊患者调查样本量初定为每季度完成有效样本量875 个样本量(门诊患者260个,住院患者205个,出院患者410个),并根据医院调查科室数量和科室情况进行样本量分配。
(2)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以实际完成的样本量为准,最低样本量不低于300个。
4、调查测评要求
(1) 投标单位需为本项目成立一个项目组,并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2) 投标单位要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医院岗位科室人员服务情况,编制相应的测评指标体系、调查方案及调查问卷等,其中评价指标、测评内容、调查测评问卷提问要切合不同调查对象情况进行制定。
5、调查测评成果提交
(1)每季度调查完毕后一个月内提供满意度调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
(2)与测评调查相关(三甲评审需要)的其他数据及资料。
6、调查其它要求
(1) 调研项目严格遵守《 ICC / ESOMR 市场及社会调查行为国际准则 》。
(2) 本调研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归客户独家享有,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引用或公开发表本调研成果,否则,客户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所有操作文件应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付诸执行,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改变。
(4) 调查结束后,第三方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供满意度调查报告等调查结果资料(调查数据库和 word 版调查报告)。
深圳市人民医院
东门北路1017号行政大楼510室
联系人:练先生
电话:22942816,传真25603527
日期: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