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聘请经济法律顾问”项目资质更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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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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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聘请经济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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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南山医院3号楼308室)。
2.时间:开标前一天上午12时之前(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
时,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外地律师事务所注册在深圳的分所,且注册成立八年以上;
5.投标人近三年内(计算起始日:招标公告公布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律师事务所/分所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理,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需有执业律师人数10人(含)以上(以深圳律师协会网站信息为准);
8.投标人需指派至少两名执业律师提供本法律服务,其中:a、至少一名律师执业满八年以上,b、至少一名律师有海外法律教育背景,(a项以深圳律师协会网站记录信息为准,b项提供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拟指派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需有为深圳区域内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以本通知和招标文件为准。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