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经济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1

聘请经济法律顾问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3号楼308室)。

2.时间:开标前一天上午12时之前(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时,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外地律师事务所注册在深圳的分所,且注册成立八年以上;

5.投标人近三年内(计算起始日:招标公告公布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律师事务所/分所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理,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需有执业律师人数10人(含)以上,执业满八年以上的律师占60%(含)以上(以深圳律师协会网站信息为准);

8.投标人需指派至少两名执业律师提供本法律服务,其中:a、至少一名律师执业满八年以上,b、至少一名律师有海外法律教育背景,(a项以深圳律师协会网站记录信息为准,b项提供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拟指派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需有为深圳区域内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标时间:待定。

五、开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3号楼203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温馨提示:缴交投标保证金须公对公转帐.

  编:518052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