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消杀除“四害”采购项目再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消杀除“四害”项目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坤伦
项目联系电话:0755-27745118转62035
电子信箱:380823151@qq.com
二、原公告招标单位及地点时间等:
招标单位:深圳市人民医院
服务地点: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8日
第二次变更日期:2017年12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2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消杀除“四害”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 www.szhospital.co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一、评分标准和细则”技术标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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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事项、内容 |
更正事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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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分值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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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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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质条件 |
①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甲级得5分; ②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乙级得4分; ③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丙级得3分; ④无资质不得分。 |
不变 |
原内容不变,现增加内容:以上不得重复计分,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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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具备医院消杀经验 |
①有本市医院消杀10年以上经验者,得15分; ②有本市医院消杀5年以上经验者,10分; ③有本市医院消杀5年以下(不含未满1年的)经验者,得5分。 ④无经验的不得分; ⑤企业法人持有深圳市消毒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
10 |
①有本市医院消杀10年以上经验者,得7分; ②有本市医院消杀5年以上经验者,得4分; ③有本市医院消杀5年以下(不含未满1年的)经验者,得2分。 ④无经验的不得分; ⑤企业法人持有本项目的专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以上不得重复计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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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告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该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