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0月13日公告院内招标的“打印耗材”项目投标人资质变更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生产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HP、CANON、EPSON、利盟、富士施乐、三星、耐力、兄弟、理光、联想的原厂商或合法代理商,非原厂商必须提供HP、CANON、EPSON、利盟、富士施乐、三星、耐力、兄弟、理光、联想、格之格、思维中任意一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不接受在政府及医院招标采购中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7)投标人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注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南山医院行3号楼306室)。
2.时间: 开标前一天上午12时之前(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开标时间:待定
四、开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3号楼203会议室。
五、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传 真: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刘正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