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资质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垃圾清运(经营范围)。
二、投标资质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三、其它要求未做更改。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