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活垃圾清运”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资质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垃圾清运(经营范围)

二、投标资质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三、其它要求未做更改。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