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法律顾问项目招标资料要求.doc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 年费用最高限价(万元)
聘请法律顾问 8
二、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约期内必须指定专门的律师服务我院,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指定律师的律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范围
1、为医院医疗纠纷提供咨询意见及解决方案(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供),并接受医院委托,担任代理,参加诉讼、非讼、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活动,最大化地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2、根据医院需要向医院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及举办法律培训(一年至少2次),加强依法执业,提高医院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各种纠纷的发生。
3、根据医院的业务需要,帮助医院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劳动合同、采购合同等)、协议等法律文件,确保医院所签署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争取为医院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协助健全医院内部规章制度,解答医院有关劳动法问题,并协助医院处理劳动合同争议或诉讼。
4、开展与医院业务活动有关的日常性法律咨询,提供意见、建议和依据,解释有关法律规定等。
5、在需要时参加或列席有关医院的重大行政、经营工作会议,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意见。
6、应医院要求,为医院操作的重大经济合同或具体项目提供尽责调查、方案设计、谈判、文件起草、履约风险监控管理等提供法律支持。
7、一年内为医院免费代理3起诉讼或仲裁纠纷案子。
8、应医院要求发表授权律师声明、律师函或者作其他相关的说明。
9、受医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其他报酬标准
1、一年内超出3件以外的纠纷诉讼或纠纷仲裁案件,代理费限价为2万元/件(一审、二审);若案件再审,则代理费限价为1万元/件。
2、法律顾问受我院委托到外地(深圳市外)出差办理法律事务,食宿,交通费用按照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出差标准报销。
五、招标具体事项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评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已报名单位密切留意医院网站公告(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并按照“招标资料要求”提前准备招标资料。
3、成功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评标前24小时电话(25215002)通知盐田区人民医院采购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6:00
2、报名地点:盐田区人民医院门诊部12楼采购科
3、联系电话:25215002 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