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部B座消防整改工程”项目资质调整的通知

各投标商:

20161121日“门诊部B座消防整改工程”招标项目资质调整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投标人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有1000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9. 投标人具有两个以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10.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设有服务机构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须提供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1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以本通知为准,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编:518052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