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商
2016年4月8日“档案整理”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以本通知为准,时间地点不变。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