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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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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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消防报警系统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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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南山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室)。
2.时间: 2015年12月13日上午11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范围及独立法人;
7.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正本备查);
9.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正本备查);
10.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消防协会会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1.投标人具有二个以上大型维修保养成功案例,要求维保建筑面积10万平
方米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2:2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