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医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招标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商:

 医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将于201541日开标(祥见317日招标公告), 资质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供应商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现场投标人是法人或被委托人须出具法人委托证明和在投标单位的社保清单原件(6个月以上);

    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国内独立法人;外地供应商,需在深圳有合法的分支机构;

4)、供应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5)、有承接过卫生系统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要求提供复印件,查验合同原件)。

 

 

  编:518052

  话: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谢小姐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