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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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项目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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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调安装 |
1、 水冷式中央空调盘管风机6台(员工食堂) 2、 水冷式中央空调盘管风机12台(输液室) |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南山医院综合楼三楼319室),售后不退。
2.时间: 2014年6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之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授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广东省内注册公司,从事制冷设备(配件)零售、安装的合法经营资格(深圳市同等情况下优先)。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从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安装或改造实例3个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公司需提供原件,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6.产品的其他特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评标时间:2014年6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评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办。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请带产品彩页及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传 真: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陈蓉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采购办
201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