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
1、 消防材料
2、 清洁生活用品
二、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向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标办公室购买,售后不退。
出售时间:2009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
三、资格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4月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标办公室
四、招标时间:2009年4月3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行政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以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邮 编:518052
电 话:0755-26553111-25432
传 真:0755-26553111-25432
联系人:张红欣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招标办公室
200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