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购置消防灭火器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桂安 | 5公斤 | 个 | 1038 | ||
2 | 干粉灭火器箱 | 5公斤 | 个 | 200 | |||
3 | 灭火器使用说明贴 | 32x17cm | 张 | 200 |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每日8: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警务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皆须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公安部门和工商登记注册认证消防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售后服务资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届时按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知。
七、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标采取评标会议形式公开招标(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会议。
(二)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医院官网http://old.szdsyy.com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机构释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清 联系电话:0755-61238924,13689504111
电子邮件:1024291130@qq.com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