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在观澜银星科技园内,评估范围约1.5万平米,其中3000平米宿舍,3000平米办公区,8000平米试验区,1000平米特殊试验区,试验区设备无需评估,总体难度适中,除配套系统设备较多之外无特殊工艺。
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制定查验评估方案,开展查验工作,对查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跟踪整改,并形成一户一档查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负责按照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原土建情况,制定交接验收方案,验收方案中应明确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部分、 给排水部分、 供电部分、 供暖通风部分、 燃气部分、洞口尺寸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顶棚、房间大小头、抹灰、空鼓、外墙渗漏、卫生间阳台位置防水、预埋管线、末端点位、门窗、栏杆、烟道及附属设施、预留孔洞等)、验收标准、参加人员、检验仪器(或工具)、交接范围等内容,要求移交验收进行所有户数全数检查。
- 负责本项目测量验收的所有工具采购。
- 现场办公室及工人生活区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现场无办公及住宿区),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 负责本项目验收的所有人员配置。
- 负责按房间编号全数验收,并形成每户的验收记录,并移交存档。
- 负责对移交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对问题跟踪整改。
- 负责对照销售一户一图和装修设计图纸,进行一户一图符合性验收。
- 负责后期精装修单位进场后配合工作面移交。
(9)严格按附件《承接查验标准》进行承接查验。
(10)承接查验合格后,本次中标单位负责所有房间逐户钥匙接收并编号移交甲方。
(11)甲方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12)除上述内容之外,甲方可根据本项目范围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费用不另行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自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过1个类似的第三方查验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5点前,在 市二医院银华大厦520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市二医院银华大厦523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笋岗西路3002号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3530662853
2018年 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