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云主机和云存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GDYY-2016-113

二、项目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云主机和云存储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台)

简要技术要求

1

云主机

20

服务期1年,24小时不间断,每台主机根据实际需求配置,20台云主机总CPU不小于160核,总内存不小于320GB,总硬盘不小于10TB,专线带宽速度不低于100Mb/s

2

云存储

100TB

服务期1年,24小时不间断,云存储按实际需求扩展,总存储空间为100TB,所配置磁盘转速不低于7200/分钟,专线带宽速度不低于100Mb/s

3

数据集中拷贝管理

1

服务期1年,24小时不间断,提供5TB存储空间,数据库文件自动备份服务,并有安全措施拷贝到云存储,链路不低于100Mb/s 专线传输数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对象存储和云主机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并在承诺函中有体现。同时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标或转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61604室。

2、联 系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869133338297

3、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 07 13 17 00 (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投标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对象存储和云主机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或注册地企业信用系统(如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开始前20分钟提交至1201评标室。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投标文件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含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人有权对原件进行核实。

3、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也有保密义务。

八、谈判(开标)时间:2016 07 14 10 00 (北京时间)

九、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的方式,谈判程序如下:

凡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以及其谈判小组成员共同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由招标主持人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文件。谈判次序按投标签到顺序依次进行。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21201评标室。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 0755-869133338297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