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8包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用材料定点采购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引入科研用材料定点采购平台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8-18包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用材料定点采购平台项目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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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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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材料定点采购平台 |
合同生效后3年 |
1家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平台须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18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平台须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提供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医院官网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至医院采购中心释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23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23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755-83003495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