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医学信息系统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编号:GDYY-2015-125
3. 项目名称:负载均衡设备采购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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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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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载均衡设备 |
深信服 |
AD2200 |
1 |
千兆电口≥6个,千兆光口≥4个; 内存≥4GB,存储介质≥500GB,双电源; 支持路由、旁路部署,以及三角传输; 具有双机热备能力,支持设备之间的会话同步; 必须独立专业负载设备,非插卡式负载均衡设备。 |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6.3 投标人应具有思科原厂代理证书;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11日-2015年09月21日,工作日8: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04室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具有医学信息系统设备维保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前半小时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09月22日14:30
具体操作办法:提交一份投标书正本、四份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记录密封)。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持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一旦到达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201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www.hku-szh.org)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天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我院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院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院发出的通知为准。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755-869 1333转8297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