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5-2016年度外墙清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招标编号:GDYY-2015-030 

3、项目名称:外墙清洗服务项目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位置

面积

单位

工期

V

44000

平方米(m2

7天(日历天)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外墙清洗资质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6.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0413-20150422日,工作日8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04室。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具有外墙清洗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7.3.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0422 1420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04221430

8.3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201室。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www.hku-szh.org)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天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我院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院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院发出的通知为准。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方式:0755-869 133338662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