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GDYY-2015-063
二、项目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5-2017年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并引进香港大学现代化管理模式的综合公立医院。医院总投资约40亿元,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将分别设有20个医疗中心,包括全科及专科门诊。医院的长远目标,是建设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医院,并忠诚维护和促进市民的身心健康。
现我院需采购2015-2017年造价咨询服务,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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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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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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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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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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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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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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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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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
四、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地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04室;
2、联系人及电话: 彭小姐 86913333转8662;
3、截止时间:2015年 04 月 20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各一份)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2)公司法人授权书。(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甲级造价咨询资质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开始前30分钟提交至评标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2、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持原件备查。
3、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谈判(评标)时间:2015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下谈判的方式,谈判程序如下:
凡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以及其谈判小组成员共同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由招标项目负责人验明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后,方可按“先来后到”的形式按顺序进行谈判。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201评标室。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