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铰链旋转型膝关节组件(进口)公开采购公告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铰链旋转型膝关节组件(进口)

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范围:铰链旋转型膝关节组件。

三、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如深圳市耗材招采平台正式运行,则合同自动停止)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7年 9月14 日17: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2点。地址:银华大厦523会议室

六、采购文件领取、申报资料接收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

地址:笋岗西路3002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16室。

联系人:王未

联系电话:83352845,83366388-2169

七、领取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产品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

八、采购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骨科耗材公开采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耗材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合同执行期内不得更换供应商,否则合同自动作废。

(2)采购人仅接受国内生产企业或是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为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直接参加申报和报价,同时供应商应出具有效期大于等于本次采购周期的质量和货源保证书。还应出具相应的经销或代理授权书。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在本次公开采购期内有效,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不得随意进行修改和撤回。对有争议的授权,我院有权拒绝其申报。

(3)同一生产商的同一产品,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采购。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采购人可拒绝其申报。

(5)所有企业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许可证其到期时间必须在公开采购日期以后,否则视为资质无效,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采购。

(6)本次公开采购只接受同一个供应商不超过两个类别产品的申报。

2、本次采购骨科耗材的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骨科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认定的相应标准。

(2)供应商所提供的骨科耗材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合格产品。

(3)所有产品注册证及批准文件其到期时间必须在公开采购日期以后,否则为无效资质文件。在采购周期内发现供应商销售不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虚假注册证产品则取消其成交产品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公开采购不接受(试)字号产品参加。

(5)如产品注册证存在虚假、一证多用、注册证副表不能体现产品规格等问题,我院取消供应商申报资格。

3、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我院提供的产品目录报价,

(2)供应商严格按所投产品目录供货,不得超所投目录范围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其资格。

(3)本次参与公开采购的产品要求目前在全国至少5家以上综合三级甲等医院使用,并提供供货的发票或供货合同等证明文件。

九、违法行为的处理:

在采购周期内,采购人在任何时候确认中标供应商在申报和履约过程中存在如下严重违法行为或供货后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有权终止供货合同,由排名靠后的产品依次替补,同时取消其同品牌的产品供货资格并在以后公开采购中记录其履约不良记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耗材供货合同。

3.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不供货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铰链旋转型膝关节组件招标目录

序号

目录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

铰链旋转型股骨组件

各规格

2

铰链旋转型胫骨托

各规格

3

铰链旋转型股骨延长杆

各规格

4

铰链旋转型胫骨延长杆

各规格

5

铰链旋转型胫骨衬垫(超高分子)

各规格

6

铰链旋转型髌骨假体(超高分子)

各规格

7

铰链旋转型胫固定螺钉

各规格

8

中置器

各规格

9

远端骨水泥填充塞

各规格

 

售后服务要求

1、送货及库存

1.1在本地设有产品和器械库,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货源充足,无偿提供配套器械。

1.2保证按照医院指定地点和时间准时送货上门(不分节假日),公司承担全部运费且到达前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1.3保证接到通知后,在手术安排时间的前一天工作日下午13点前送到,并通知手术室供应组器械护士。紧急配送(如急诊手术等)保证1小时内送到,同时保证配套器械随产品一起送到。

1.4按医院要求,创伤类手术材料和器械须在医院建立库存。必须在医院放置备用的颈椎和胸腰椎后路器械。

1.5所有植入物必须提供原厂完整齐备的配套手术器械。

2、退换货:

2.1医院按受货物后若有疑义或使用前发现不宜使用的现象,公司随时提供免费换货服务。

2.2近效期退货:对于接近有效期的产品(近效期3个月),中标人保证无条件更换新批号且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产品。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与招标文件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供货产品确保最新生产批号,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产品。

3、流通控制(可追溯性)

3.1公司有严格的产品市场流通记录控制程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3.2保证产品序列号(条形码)标识的唯一性,有严格的产品序列号(条形码)跟踪制度,产品出厂检验资料至少保存10年以上,随时备查。

3.3每份产品的使用都建立术后质量跟踪档案,详细填写手术记录,随时备查。

4、不良反应:

4.1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公司保证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两小时内赶到现场。

4.2在临床使用中若出现不良医疗反应现象,经国家相关质量监察部门鉴定后,确实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4.3若医院发生与产品相关的事故,不论是否与产品质量有关,公司必须积极参与医院事故的处理。

5、质量保证:

5.1厂家质量承诺书。具有合法的医用耗材及配送资格的企业,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时供货并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

5.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国际承认的相应标准。

5.3产品、器械的包装及相关资料证件严格符合国家及医院要求。

5.4保证每次手术都提供原厂完整配套的操作器械。

5.5保证产品与器械的严格消毒,避免感染。

6、对意外事故的保险和赔付

6.1有相关的质量保险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