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造价咨询批量
招标文件
我单位针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诚邀资信良好的造价咨询公司参与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服务。欢迎有合作意向的造价咨询公司参加该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说明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2017.5~2019.4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均按照造价咨询服务类别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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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费基数(元) |
造价咨询收费费率 |
工程咨询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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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招标标底编制、结算审核 |
工程总造价=A |
a |
A×a |
(一)工程总造价A是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项工程预(结)算总造价。
四、投标费用
-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单位任何费用。
-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的文件所组成。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 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8日下午4:30前(超时不接受报名)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资质审查合格者可进行下一步投标。
- 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19室。
(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进行投标。若递交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三日内交招标方研究,招标方也将以书面形式答疑。
- 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
-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开、评标时间。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书至少应包括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投标函;
- 授权委托书;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咨询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复印件);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 近三年受医院委托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相关业绩;
- 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1、2、4、7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1、2、4项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有关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在开标时带来核验。
九、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人须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鉴。
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括:
-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
- 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
- 本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 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工程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2)开标日期及时间,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投标人名称。
- 如果包装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 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时(超时不接受投标文件)
- 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五层523会议室。
十三、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时间:资质审查合格后安排踏勘现场。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三日内交招标方研究,招标方也将以书面形式答疑。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十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
2.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开、评标时间。
第五章 开标
十六、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时。(超时不接受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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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五层523会议室。
- 开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
-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拆封、宣读、记录。
- 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第六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十七、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一)评标程序
-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 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未能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或未按照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本标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时,发包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因之引起发包方的损失,投标人须负责全额要求索赔。
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舞弊行为;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向发包方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本标的的委托获得。
中标人不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与发包方及时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附件一)
(三)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十八、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有效期为40天(日历天)。
第七章 合同的授予
十九、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二十、发包方保留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发包方在授予合同前有权保留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不负责向投标人对所采取的行为作出解释。
二十一、中标通知
1、发包方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选定的中标人,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及双方其它来往文件交由中标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和此等文件、资料将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发包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但不负责解释未获得中标的原因。
二十二、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方签订委托咨询合同。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相关澄清文件,均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件。
3、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向发包方提出与招标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任何要求,如果中标人在发包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提出偏离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及投标文件内容之外的要求,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发包方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发包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由发包方所拥有。
二十三、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在本标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内容,一旦发现,发包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2、无论最终是否获得中标,投标人都不得泄露本次招投标的相关文件。
3、若因投标人没有履行上述保密要求而引起发包方的损失,投标人须负责向发包方作出赔偿。
第二部分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容与要求
二十四、委托造价咨询的范围和内容
- 委托造价咨询的范围: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编制标底文件、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 委托造价咨询的内容:
(1)负责工程预算编制工作(招标项目还需设立最高限价及编制工程量清单);
(2)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
(3)负责工程变更、签证造价和零星工程造价的预算编制工作;
(4)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和现场工作量签证的核查工作;
- 委托造价咨询的要求:
(1)零星修缮工程的预决算,如若施工图纸等资料有不明之处,需造价咨询公司派人员进行现场跟踪审计,保证不少于2人。
(2)跟踪审计人员资格要求:
①、具备工民建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土建专业的初级以上(含初级)造价员资格;
③、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二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十五、其它
1、本项目招标一律执行现行国标清单及其有关规定。
2、所有成果文件应为简体字,最终成果文件须向发包方提供电子版拷贝。
书面成果文件须有责任造价师签署,咨询单位盖章,装订成册并按发包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份数。
3、原则上不允许同一家工程造价公司连续三次作为我院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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