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院办公会精神及市二院医【2010】9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将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择优选取三家入围,作为参与我院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的单位。
一、零星修缮工程定义
本公告所称零星修缮工程是指合同价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修缮工程项目。
二、零星修缮的工程范围
1. 房屋修缮、改造、装修项目;
2. 机电、医疗和其他基础设施、管线改造及维护项目;
3. 环境、道路维护项目;
4. 其他零星修缮工程。
三、报名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1. 报名单位需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 近三年(2008年8月1日~2011年8月1日)无安全事故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选定入围施工单位
1. 全国或省、市施工过的房建、市政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得过奖励(提供可证明的材料);
2. 现场施工的人员组织构架,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质检员等(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3. 对我院的施工服务承诺;
4. 能接受不因施工影响医疗正常运行。
根据以上要求,我院将把所有的投标单位按照医院制定的“评定标准”,由“委员会”对各入围单位实质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打分,选择得分最高的六家单位,其中得分前三名的确定为我院零星修缮的施工入围合作单位,另外三家列为备选单位。
五、入围单位的除名
入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名单中予以清除:
1. 在竞争性竞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与竞标的;
2. 串通竞争性竞标或行贿的;
3. 变相买标、卖标或转包工程的;
4. 不能全面履行竞标承诺和施工合同的;
5. 施工期间科室投诉较多的;
6. 在竣工验收时被评为不合格项目的施工单位。
六、得分第一至三名的单位获可获得零星工程合同,如施工中能良好的履行施工合同,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符合要求,各科室无投诉,第二年将获得续签合同或再次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的机会。
七、入围及备选单位总数少于三家时我院需按以上程序进行补充,满足不少于三家的标准。
八、投标报名的时间:
于2011年9月22日下午16:00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523房报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逾期(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九、开标时间及要求:
开标时间:2011年9月27日下午2:30
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五楼523会议室。
总务科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