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进行谈判。
一、项目要求:
1.1按招标方要求提供23座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驶标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干净整洁;
1.2需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地点运行.
时间地点为:工作日早6:45从平湖金穗花园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17:30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到平湖金穗花园
1.3车辆需购买综合保险,包括第三者保险,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方负责处理,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投标方派出的司机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下,安全行车5年以上,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遵守基本职业素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全驾驶,文明服务,保持车辆整洁卫生,使用状态良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和养护,一旦发生受损被盗,投标方承担完全责任。
二、项目费用:
2.1项目预算30万/年。
2.2项目报价包括车辆的所有费用,包括年审费、保险费、养护维修及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油费等。
2.3项目报价包括司机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工资、社会保险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租赁服务费按月支付。投标方提供正规发票由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四、服务期限:
壹年(期约可续签壹年)
五、投标要求:
5.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参加投标。请准备投标书正、副本各一份。
5.2谈判的供应商资格: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书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证明书;
5.2.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
5.2.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3请供货商务必在2019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书(副本)交至综合楼四楼406室预审,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5.4供应商资质预审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
5.5开标时间和地点:将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14:30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楼四楼406室进行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出席议标。
5.6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83923333-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