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维修项目第3期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拟对以下维修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对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谈判:
1、采购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科室 | 预算(元) | 备注 |
| 1 | MRI保修服务(一年期) | 医学影像科 | 4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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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MRI射频发生器模块 | 医学影像科 | 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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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东芝CT扫描床伺服系统及重建板 | 医学影像科 | 12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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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SPECT保养服务一次 | 核医学科 | 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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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自动染色体扫描分析系统机械臂 | 检验科 | 145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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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高压充放电单元 | 泌尿外科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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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进行谈判。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报名须提交标书一份进行资质预审,预审的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
①、封面(注明投标公司、投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③、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产品目录;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盖企业红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名。
4、供应商资质预审时间: 2018年11月21 日至2018年11月27日16 时止,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送交预审,逾期不受理。
5、谈判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具体地点另见本网站通知)
6、谈判时间:具体谈判时间另见本网站通知
7、谈判现场须提交资料:投标产品报价
8、预审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设备维修室
9、联系人:杨伟文 联系电话:0755-83923333转5169
职能科室经办人:
职能科室负责人意见:
主管院长审批意见:
参数要求
一、医学影像科MRI保修服务(一年期)
技术参数:设备型号为西门子Magnetom Avanto,主要服务内容应包括
1. 维修保养服务年限:12个月 ;
2. 所有常规备件全包;
3. 备件必须是原厂提供的未拆封备件;
4. 提供一年2次以上保养,并提供维修报告保养报告;
5. 合同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
6. 投标商应有专用的工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师和工具;
7. 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医学影像科MRI射频发生器模块
技术参数:1.适用于西门子公司Magnetom Symphony型号;
2.频率63.6MHZ;
3.带宽正负250kHZ;
4.最大输入电平:正负1.2dBm;
5.稳定性:5分钟内小于等于0.01dB。
三、东芝CT扫描床伺服系统及重建板
技术参数 : 1.适用于东芝公司Aquilion-16型号;
2.最大驱动转速:3000转/分钟
3.最快驱动速度:130mm/s
4.最慢驱动速度:10mm/s
5.精度:±0.25mm
6.步进:0.5mm
7.驱动功率:0.05KW
四、核医学科SPECT设备保养服务一次
技术参数 :1.适用于GE公司SPECT,型号:Discovery NM/CT 670
五、自动染色体扫描分析系统机械臂
技术参数:1.适用于蔡司正置显微镜Axio Imager.Z2;
2.全自动送样;
3.自动进样扫片、自动运作;
4.最大抓放80张玻片架;
5.材质:塑料、不锈钢。
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高压充放电单元
技术参数: 1.适用于多尼尔公司碎石机,型号:Donier Compact II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投标单位须知
1、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对本单位部分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权或医疗设备生产许可权的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须提供其以下文件和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代理或委托证明文件(对于代理商或委托方);
(3)投标医疗设备所获生产许可证书、批号,产品技术资料、荣誉证书等。
(4)产品的注册证书。
(5)经营医疗器械的许可证。
3、对投标项目所列品种,各投标单位须提供医疗设备批准文号批件、医疗设备质量标准,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医疗设备必须提供进口医疗设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提供投标品种近期(一年半内)两个批号的检验单(市、省以上或口岸检验机构所出具之检验报告)。
4、所投标医疗设备须是在近2年内在广东市场使用的产品,并提供5家以上地、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之用户名单。
5、所投标医疗设备必须是国内市场有相当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品牌。企业所投品种在近期(两年内)必须无国家和各级卫生或药监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记录。
6、投标价应为开具含税发票送货到医院的价格。
7、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含资信情况)以及投标医疗设备质量、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情况简介与承诺。
8、部分医疗设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标样品一件。
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所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上述要求交我单位验证,合格后方获得投标资格,逾期不交视为弃权。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资格验证和投标。
11、招标单位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视为弃权。
12、投标单位可将报价表及其他有关条件另行密封于一信封内,加盖封口章,注明投标单位及投标品种。规格品种较多项目须备计算机软盘一份,于开标当日交付投标方,所有报价在开标当天公开拆封并公布。
13、每家经销公司参与投标的同品名、同规格的品种,不得超过1个。
14、投标价格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如有错误,作废标处理。
15、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16、招标单位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7、中标单位在中标两周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逾期作废。
18、医用材料招标项目合同的执行期为1年;
19、合同有效期内,如政府调价或市政府统一招标,双方应无条件按上级文件执行,并相应修改合同的有关条款,招标方不向投标方作任何补偿与解释。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0、企业参加投标,即表示接受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
21、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22、招标评审组由院领导、相关科室专家、设备科、财务科、医院纪检部门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