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关于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作者:预防保健科 来源: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6月21日,医院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内容是院本部使用2台Ⅱ类射线装置(DSA);核医学科使用核素99mTc,新增一台SPECT/CT机(型号:Discovery NM/CT670,属于III类X射线装置); 医学影像科使用13台Ⅲ类射线装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我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及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拟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9日-2018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2018年8月9日
附件2:关于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评审通知
附件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名单
附件4: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附件5:关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