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用耗材第1期招标公告

2016年医用耗材第1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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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项目采用公开谈判采购的方式,欢迎各供应商对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谈判:
 
1、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能要求 备注
1  检验试剂 详见附件清单 检验科(2015年第4期未招部分)
2 血透室耗材(AB粉等) 配AB液用 肾内科
3 腹透机管路 腹透机专用 肾内科
4 一次性使用活检钳 内镜室活检 内镜室
5 一次性消毒湿巾 用于操作间、治疗台消毒 内镜室
6 液基细胞检测仪配套耗材 与我院液基细胞检测仪配套 病理科
7 报废医疗设备仓库租赁服务。 1、按年度租赁2、租金中包括物业管理费 设备科
8 超声刀刀头 与我院超声刀主机兼容 手术室
9 胰岛素笔 与药剂科胰岛素配套 全院
10 输液港 长期置管患者用 介入科
11 鼻腔冲洗液 鼻腔冲洗与治疗 儿科
12 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护创材料 用于伤口封闭引流 骨科
13 环甲膜穿刺器 可重复消毒 护理部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进行谈判。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书一份,提交预审的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
a、封面(注明投标公司、投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营业执照》 
c、《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d、制造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唯一的合法代理商)
e、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表1)
f、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
g、投标产品目录(须按附表2格式内容,预审时不填报价)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盖企业红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名。
 
4、供应商资质预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0日16 时止,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送交预审,逾期不受理。
 
5、谈判地点:北大医院综合楼5楼508室
 
6、谈判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开始(如有变动,请留意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网站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7、谈判现场须提交资料:①投标产品报价(按附表2格式内容,填上报价打印7份并密封,盖公章,必须与预审时提交的投标产品目录一致。)②产品其它使用医院发票复印件、产品样品或者彩页资料。
 
8、预审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设备科仓库(门诊负一楼)
 
9、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83923333转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