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专科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关于博士研究生参加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问题的补充通知》(深住医规培办[2013]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医管中心批复,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符合深住医规培办[2013]7号第二项规定;
6.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 学历要求:此次选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及《2012年教育部印发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年龄要求:应聘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5年2月28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2010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选聘公告
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8:30至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深圳市中医院医枝楼8楼人事科810室,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83000052、8255739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的,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属社会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当天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不限方式(结构化面试、讲学、实际操作、专家评估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考察合格人员少于报考职位人数的,考察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考察。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中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址:。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考察、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55-83000052(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5-88297040(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为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1.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中医院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
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岗位属性 |
拟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经费形式 |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户籍 | ||
|
肾病科医师 |
专业技术类 |
10级 |
1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医内科学 (肾病方向) (100506) |
主治医师 |
各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博士后。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文第二十八条。 |
市内外 |
财政核拔补助 |
附件:2
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
|
籍 贯 |
|
户口所在地 |
|
职 称 |
| |||||||||||||||
|
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
| |||||||||||||||||||
|
毕业(在读)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
|
联系电话1 |
|
联系电话2 |
| |||||||||||||||||
|
联系地址 |
| |||||||||||||||||||
|
身份证号 |
| |||||||||||||||||||
|
个人简历 |
| |||||||||||||||||||
|
获奖情况 |
| |||||||||||||||||||
|
配偶信息 |
姓名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 ||||||||||||
|
出生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
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 |||||||||||||||
|
现工作单位 |
|
职务 |
| |||||||||||||||||
|
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号 | |||||||||||||||||
|
|
|
| ||||||||||||||||||
|
资格审查 |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 |||||||||||||||||||
|
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
|
承 诺 书 |
|
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
承诺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
|
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
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
|
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
|
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
|
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
|
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
|
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
|
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
|
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
|
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
|
|
|
|
|
| |||||
|
|
|
|
|
| |||||
|
现节育措施 |
| ||||||||
|
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 ||||||||
|
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拟引进人员目前 婚,生育 名子女(数字大写),当前女方(是/否) 怀孕,怀孕 月,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拟引进人员目前 婚,生育 名子女(数字大写),当前女方(是/否) 怀孕,怀孕 月,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
|
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
|
备注 |
| ||||||||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