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后勤总务科
2017年家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
由于我院部分家私使用的年限较长需要更换,以及部分科室扩大业务用房需要新增家私,数量若干。为寻求更好的合作单位,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程序,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诚邀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报名。具体招标项目为:
一、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家私采购项目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为新一轮深圳政府采购中心家私类项目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的A综合类预选入围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且必须为深圳市企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①被责令停业;②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⑤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以上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1宗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资质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三、商务要求:
1、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2、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3、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必须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5、投标人必须提供家私关键原材料的小样(板材样板,规格200*300*25mm),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日期,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送至指定地点。
6、管理和技术依据行业标准。
四、售后服务要求:所有产品免费保修五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保证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复或更换。
五、验收要求
每类产品正式生产前,中标人须根据技术规范书制作出合格的产品样品,采购人将依据要求进行封样,样品作为验收依据。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方向中标人签发办公验收报告:
(1)中标人须在货物验收前向采购人出具主要原材料的购销合同;
(2)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3)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4)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六、工程量或采购需求清单:
具体清单见附件:《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家具需求技术规范》
七、报价不得超过45万。
八、要求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输工具及运费、安装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货款由银行转帐。
十、标书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2、投标人的暗标价(加盖公章)。
评标方式:综合评审
投标时间: 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
投标地址: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3栋四楼后勤总务科
联系人:陈小姐 (0755)82889999-3122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后勤总务科
2017年7月2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