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医院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院拟于近期公开招考一名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助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市户口者)、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属国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笔试要求者)。
五、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由我院负责组织,不限方式(笔试加面试、直接面试、实际操作、专家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雇员招考体检定点医院为: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雇用单位工作地点在宝安区,增加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雇用单位工作地点在龙岗区,增加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为定点医院)。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我院外网上(网址)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我院将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雇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
(二)深圳户籍2010年毕业且已分配派遣的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入围的,在办理雇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2008年、2009年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职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办理雇用手续。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及所需要公示的项目均在深圳市中医院外网上公布,网址为。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深圳市中医院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深圳市中医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深圳市中医院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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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招考单位 |
招考 职位 |
拟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 户籍 |
拟聘雇 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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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人委 |
市中医院 |
后勤服务 |
1 |
不限 |
35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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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合格证 |
市内 |
辅助类 |
附件2: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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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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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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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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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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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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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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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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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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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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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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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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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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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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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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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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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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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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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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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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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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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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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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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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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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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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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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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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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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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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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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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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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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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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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
附件3:
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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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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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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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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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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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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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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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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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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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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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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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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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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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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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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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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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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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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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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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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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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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包括调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职员、雇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