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婴幼儿母乳代用品供应商公开招标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根据我医院实际需要及相关规定,我院拟对婴幼儿母乳代用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规则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遴选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母乳代用品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婴幼儿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与销售资质的国内外企业;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在深圳市设有经销网点,含特许经营、直营、授权代理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等。
4、投标供应商可针对招标内容进行分项投标或全部投标。
三、要求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每月,个别急需的需一个工作日内。
四、交货地点、方式:
供应方(投标方)按需方(招标方)要求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交货。运输工具及运费由供应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
所有采购物品均应保证按原厂、原装、原标记包装完好无损。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其中液态奶送达医院后,有效期必须不短于3个月。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单位才可向中标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中标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供应方将采购物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由需方在当天由指定人员验收清点,采购物品与装箱单相符。验收完成由需方签字确认收货。对不合格设备当场退货,退货费用由供应方承担。不合格采购物品超过2种,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方自行承担因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银行转帐。供应方每月供货全部验收完成,并将当月货款全额发票交给需方,需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当月货款总额支付给供应方。
八、招标物品要求
1、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
(1)名称:A、足月儿配方粉(900克/罐);B、早产儿奶。
(2)数量:按实际用量;
(3)服务期限:2016年9月0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售后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的产品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有效期符合要求,应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退货处理,并及时向招标方提交质量问题反馈报告。
(2)中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3、报价要求
密封报价为最终结算价格(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关于费用支付
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每月的订单安排送货,采购人以月结形式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费用结算,具体费用以实际每月使用数量计算。
九、违约责任
供应方供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需方除退货外,以货款总额的50%处罚供应方:
1、供应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物品供货,或验收不合格,需方提出更换而供应方拒不更换。
2、所供物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十、招标具体细则:
1、采取综合评标法,相同条件下最低价格的评议方式。
(1)医院将组织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开标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参与)。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应标者。
(2)通知符合条件的应标者参加商务洽谈。
(3)供应商轮流进场,进行厂家的介绍和价格商谈。
(4)每个品牌的最终价格最低的1家应标者为中标者。
2、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将标书(密封)递交到我公司。
3、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材料,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暗标价(包括采购明细表各项目报价及总价,并加盖公章)。
4、评议会评选出拟中标单位后,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通知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5、中标方接到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需方签订采购物品购销合同,如因中标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不签订合同的属违约,招标方有权不退回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选择另一投标单位。
合同签订生效,中标方按时供货,需方验收合格、完成,需方即将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本《招标书》与《购销合同》同时执行,并具有同等效力。
付款方式:银行结算。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转账号及开户行。
投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止
投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3栋四楼后勤管理科
联系人:
十一、其它
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者,按我单位相关规定所交押金不再退还,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的所有招标活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后勤管理科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