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药师公告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下设办公室、药库、临床药学室、西药房、中药房、中心药房、输液药房。由于医院的不断发展,临床药师队伍人才缺乏,为更好地适应医院建设,现诚聘临床药师。
具体要求如下:
1. 年龄45周岁以下,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临床沟通能力。
2. 药学、临床药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 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 经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并取得临床药师资格证书。
5.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意者请尽快将您的个人简历、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zfyrshk2011@126.com。
联系人:
人事科: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5-83276026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