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5、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6、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联系人:黄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2、参数偏离表; 3、彩页; 4、用户名单 5、售后服务 6、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技术参数
※1.无水无油涡旋式空压机(主机为原装进口)
2.优质耐用,涡轮定子与涡轮转子为非接触运转,无磨耗,使用寿命长。
3.具有优越的节能效果,采用采用能耗最少的开/关控制。根据空气使用量及实际情况,
实现最佳运转。
※4.配备操作性优越的触摸式液晶显示屏。具有维修、故障显示,配有远程控制外部输出端子。具有瞬间停电再启动功能。
※5.具有良好的静音效果、基本无振动。噪音为50分贝以下。
6.生产厂家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产品二类注册证。
※7.生产厂家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证书。需有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深圳须有常设维修点。
8.排气量≥L/min 405
9.排气压力MPa 0.65~0.8
10.容量控制方式:自动开、关(压力感应检测)
11.控制压力MPa 0.65~0.8
12.冷却方式空冷
13.外形尺寸(宽*深*高)≤ 545mm*665mm*1065mm
14.重量Kg ≤145
附件配置清单
六:该设备若有专机专用的耗材、试剂,需一同报价,否则废标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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