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自动除颤仪AED”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预算

体外自动除颤仪AED(国产)

10

附后

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5
、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6
、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联系人:林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2
、参数偏离表;
3
、彩页;
4
、用户名单
5
、售后服务
6
、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自动体外除颤仪参数

*1、便携设计、小巧、轻便,主机重量不超过2.3kg

2、耐摔,不易损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n        碰撞:满足救护车标准 EN1789 6.3.4.2 关于碰撞试验的要求

n        跌落:符合EN1789 6.4.3 的要求(满足 0.75 m 跌落要求)

符合IEC60068-2-32的要求(满足1.56m跌落要求)

n        安全:满足EN/IEC 60601-1的要求

*3、具备7英寸TFT彩色液晶显示器;

4、电池电量满足以下电池容量:最少300200J放电 或200360J放电;

5、智能电极能够感知施救者的每一步操作,并根据操作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语音提示;

*6、除颤输出能量应是双相波除颤功能,并且能够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

Ø        能量用户可以配置,最大可达360J

Ø        除颤就绪时间

u      从开始分析到充电完成时间,除颤能量200J,小于10s

u      从开始分析到充电完成时间,除颤能量360J,小于17s(一次性电池),小于10s(可充电电池)

u      灵敏度与特异性:符合AAMI DF-80 的要求

*7、除颤仪检测功能

n        除颤仪具备每日自动检测功能:能够检测内部电路,能量充放电系统,电极片,电池容量,在检测完成后具备状态指示灯的提示功能

n        支持AED Alert系统进行远程管理

授权书格式

产品报价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