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1、便携设计、小巧、轻便,主机重量不超过 2、耐摔,不易损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n 碰撞:满足救护车标准 EN1789 中 n 跌落:符合EN1789 中 符合IEC60068-2-32的要求(满足 n 安全:满足EN/IEC 60601-1的要求 *3、具备7英寸TFT彩色液晶显示器; 4、电池电量满足以下电池容量:最少300次200J放电 或200次360J放电; 5、智能电极能够感知施救者的每一步操作,并根据操作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语音提示; *6、除颤输出能量应是双相波除颤功能,并且能够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 Ø 能量用户可以配置,最大可达360J Ø 除颤就绪时间 u 从开始分析到充电完成时间,除颤能量200J,小于10s u 从开始分析到充电完成时间,除颤能量360J,小于17s(一次性电池),小于10s(可充电电池) u 灵敏度与特异性:符合AAMI DF-80 的要求 *7、除颤仪检测功能 n 除颤仪具备每日自动检测功能:能够检测内部电路,能量充放电系统,电极片,电池容量,在检测完成后具备状态指示灯的提示功能 n 支持AED Alert系统进行远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