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激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预算

儿科激光治疗仪

3

附后

14.8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5
、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6
、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联系人:林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2、参数偏离表;
3
、彩页;
4
、用户名单
5
、售后服务
6
、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皮肤科儿科激光治疗仪技术参数:(两台)

※ 1子母型儿科激光治疗仪;

2激光波长: 650 nm(单一波长);

3激光额定功率:A0-160mw (冷光源); B8mw/ *2端(冷光源);

4激光输出功率:A、分三档,步进可调;B、连续/脉冲;

5激光输出不稳定度:优于±10%

6激光输出:双路输出;

7光纤:发明专利聚集式光纤输出,光纤芯径≤0.4mm,外加多层保护套,带聚光罩;

8电源:220V50 HZ

9工作定时器:设定治疗时间终了,断光报响;

10治疗时间范围:0-99分钟;

11台车式结构,便于病房内移动使用;

12带耳鼻喉专用探头;

13配置防护镜一套。

备注:带星号为不可偏离参数。

六、青春期妇科儿科激光治疗仪技术参数:(一台)

1激光波长: 650 nm(单波长);

2激光额定功率:≥ 80mw (冷光源);

3激光输出功率:分二档,步进可调;

   4激光输出不稳定度:优于±10%

5发明专利聚集式光纤输出,光纤芯径≤0.4mm,外加多层保护套,聚光罩。及各种激光探头;

  6电源:220V50 HZ

  7工作定时器:设定治疗时间终了,断光报响提示;

  8治疗时间范围:0-99分钟;

  9台车式结构,便于病房内移动使用;

10配置防护镜一套

 备注:带星号为不可偏离参数。

   授权书格式

          产品报价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