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监护仪”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预算

除颤监护仪

2

附后

1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5
、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6
、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联系人:林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2、参数偏离表;
3
、彩页;
4
、用户名单
5
、售后服务
6
、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

1、国际知名品牌,原装进口整机,便携式设计,重量≤6.5公斤

2、主机配有彩色TFT液晶显屏,屏幕尺寸 ≥6.5英寸,可显示患者更多信息。

3、主机屏幕分辨率 ≥ 640*460像素。

4、具有心电监测功能。

5、产品采用SMART双向波截顶指数波除颤技术,除颤最大能量≤200焦耳,根据病人阻抗不同调整除颤波形,保持有效的经心电流。

6、具有待机状态就绪指示器,每小时、每天、每周进行自检。

7、心电监护:≥3导联;监护患者时主机屏幕可同时显示≥4道波形。

8、面板上具有一键切换婴幼儿AED模式功能,可在AED模式上用于出生29天以上新生儿的操作使用。

9、手动除颤时,充电到最大能量的时间≤5秒。

10、成人、儿童一体化电极板,手柄带接触病人指示灯。

11、可手动除颤及标配AED功能,AED带中文语音提示功能。

12、自动打印除颤、充电、放电、事件等过程,可根据需求自主设置。

13、内置电池可支持 ≥ 5小时的监护。

14、电池电量低时,主机屏幕上会出现“电池电量低”的文字提示。

15、体外除颤时,能量档位可选数量 ≥ 20,分别为1-10J15J20J30J50J70J100J120J 150J170J200J

16、体内除颤时,能量档位可选数量 ≥20,分别为1-10J15J20J30J50J

17、有室颤、室速报警功能。

18、热敏打印机尺寸 50mm

19、除颤可选择:同步及非同步方式。

20电源范围:101V≤交流电源≤240V,内置环保可重复充电的锂离子电池,非镍氢电池和铅酸电池。

21、具有病人数据储存盒USB接口,可在每份事件概要中存储最长8小时的数据,最大可存储大概50个时长约30分钟的事件概要。

22、标配具有心电监护、无创起搏功能

23、具有升级能力的设计,可选配升级:无创血氧饱和度监测、无创血压等功能,以满足将来扩展新的临床应用的需求。

授权书格式

产品报价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