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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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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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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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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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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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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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胶成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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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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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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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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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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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5、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6、如果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联系人:林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2、参数偏离表;
3、彩页;
4、用户名单
5、售后服务
6、设备如有配套耗材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凝胶成像系统规格及技术参数(进口)
1. 主机配有电脑、控制分析软件;
2. 功能涵盖核酸及白凝胶成像、化学发光、白光成像及荧光成像;
3. UV灯具有自动关闭功能,延长使用寿命;
4. 配有校正镜头曲面度的滤光片;
5. 具有16位CCD成像及冷却功能;
6. 动力学范围≧4个数量级;
7. 光源:紫外反射、白色反射、蓝色反射;
8. 具有平场校正功能,保证图像平整、精确;
9. 化学发光成像中可累积曝光多次成像,每次成像时间可以累积,避免反复曝光;
10. 具有自动的调整及校准功能。
授权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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