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6、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联系人: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具体参数如下 (二)超声扫描脑血管治疗仪 1.主要参数: 1) 双治疗通道; 2) 推车式结构; 3) 有固化模式和自设模式两套治疗方案设置; 4) 触摸液晶显示屏; 5) 实时监测治疗终端的输出剂量及状态功能; 6) 以采用声、光、电、磁四种技术同步综合治疗; 7) 治疗时间自主设定装置。 2.技术指标: 1) 超声频率:800KHz; 2) 超声输出功率:1.2W; 3) 有效辐射面积: 4) 输出模式:连续模式,脉冲模式; 5) 电刺激频率:20-1000Hz; 6) 电脉冲宽度100μs; 7) 输出功率:1W—3W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