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6、以上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在公示期内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设备科报名) (公示期5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1)外形小巧,电池动力最高转速大于20000CPM; (2)安装锯片无需工具,锯片接入角度可调整,8个方向,45度间隔; (3)可高温高压消毒。 2、智能化电池充电器:1台 (1)可同时充四节电池,并备有四种不同的电池适配器供不同电池使用; (2)大型液晶显示屏,可自动测出电池电力强度和已使用次数; (3)可自动识别电池并显示电量等信息; ★(4)具有电池复活功能,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5)可以记录并显示电池超过消毒要求温度的次数和总时间,便于手术室管理。 3、充电电池:2块 ★(1)可高温高压消毒; (2)容量高、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3)运转时间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