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二、有意竟标者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1、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质量认证书、产品彩页及相关证明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代理商投标的:除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本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授权书验原件。 (公示期7天)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83009832 三、谈判时间和地点: 设备科会在开标前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6份,需密封)出席议标。 投标书内容: 1、产品详细报价表(按照公告的产品报价表格式填写); 四、以上所有证件必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五、经颅超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1 超声频率:800KHz 超声输出功率:1.2W 2 超声治疗头有效辐射面积:2.0cm² 3 ★超声输出模式:连续模式,脉冲模式;占空比:10%-100% 4 电刺激频率:20-1000Hz;电脉冲宽度100μs;脉冲幅值:45V,可调 5 电刺激输出模式:动力性(间歇输出),静力性(连续输出) 6 ★双治疗通道,可同时对两名患者进行治疗 7 有固化模式和自设模式两套治疗方案设置 8 15寸触摸液晶显示屏,触摸屏 9 ★治疗开始前有自检功能;治疗开始后具有对治疗终端(经颅超声治疗头和电极板)接触状态及输出剂量实时监测功能 10 推车式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