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送货期 |
| 1 | 坪山院区消防防暴器材 | 1 | 批 | 消防防暴器材开办使用项目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消防防防暴器材经营销售及安装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在深圳市康宁医院安全保卫科(厚德楼1205室)获取纸质或电子文档,也可从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http://www.szknyy.com下载。
五、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8年7月22日10:00 (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安全保卫科(厚德楼1205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九、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安全保卫科
2、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
3、 联系人:胡先生:13823501886、万先生:13688819669、
侯先生:13808800878。
深圳市康宁医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